强检计量器具申报备案和申请检定办事指南


惠东县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

申报备案和申请检定办事指南
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指南所指的强制检定,是指依据计量法律法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,对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方面,并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》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。

本指南适用于在惠东县行政区域内,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,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,报惠东县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,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。


二、办事依据

⑴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九条;

⑵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;

⑶ 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〉办法》第十七条。


三、受理部门

根据有关部门委托,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申报备案,由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负责受理确认。

经申报备案确认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,向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申请周期检定。该机构不能检定的,向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申请周期检定。


四、办事流程


(一)申报备案

1、申报人可到受理部门、检定机构领取,或在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网站下载打印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、检定申请及确认单》(一式三联),将其在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,报受理部门进行备案。

2、申报备案时,申报人应提供以下材料:

⑴ 单位用户的《营业执照》或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(加盖公章),个人用户应提供《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(本人签名);

⑵ 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、检定申请及确认单》(一式三联,加盖公章和签名);

⑶ 必要时,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,如:计量器具的技术说明书;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的证明材料;计量器具安装使用现场的相片。

3、受理部门核实后,对符合强制检定的进行确认,通知申报人取回经确认的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、检定申请及确认单》。对不符合强制检定的,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,不予备案确认。


(二)申请检定

1、申请人持经确认的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、检定申请及确认单》、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,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,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。在计量器具不适宜拆卸、搬运的情况下,可申请到现场检定。

2、申请周期检定时,应提供以下材料:

⑴ 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、检定申请及确认单》;

⑵ 申请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;

⑶ 必要时,受理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,如:计量器具的技术说明书;

⑷ 办理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,还应填写《质监系统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确认表》。注:本表可在受理部门领取或网站下载打印,请盖章或签名。

3、计量检定机构受理后安排检定。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《检定证书》,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《检定结果通知书》。

4、对超出受理部门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,由受理部门出具意见后,退回并通知申请人向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。


五、办理时限

⑴ 自收到备案申报材料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对申报材料的核实,对符合强制检定的即时备案确认;

⑵ 自受理周期检定申请之日起,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,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,应将延期告知申请人;

⑶ 自完成检定之日起,7个工作日内应出具《检定证书》或《检定结果通知书》。


六、受理时间

工作日:上午8:30~12:00,下午14:00~17:30


七、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

受理部门:惠东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

  地址:惠东县大岭街道鹏达路国家鞋检中心

  邮编:516321

  电话:0752-8873947

  网址:http://www.hdxjcs.org.cn/

监管部门:惠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地址: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307号

  邮编:516300

  电话:0752-8824866

  网址:http://www.huidong.gov.cn/hdxscjdglj/xscjdglj/


八、便民措施

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,受理部门提供网上预申报(非必要环节),申报人可以提前将相关申报资料上传电子邮箱:hdxjcs@163.com,由受理部门检查后发回,申报人打印后请盖章或签名,带全相关材料递交受理部门办理。